为确保2021学年-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顺利进行以及规范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助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现根据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学生手册》中《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河工院学〔2019〕129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对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审要求及指标分配进行公告。
一、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并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再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学年应完成不少于小时义务劳动和不少于 2 次社会公益活动;
3、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4、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且无考核不合格现象;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7、无不诚信纪录;
8、综合素质测评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评审要求
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我校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学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将初审名单及资助档次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和召开班会等多形式多渠道。
3、在本学院范围内对评议结果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及申请学生填写的《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加盖公章,按规定格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指标分配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依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综合各方面情况分配名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贷款比例较高且管理绩效较好的学院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2021-2022学年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的指标分配为251个名额,其中国家一档助学金62个,国家二档助学金127个,国家三档助学金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