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4-12-10 10:05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工院教〔2024196 号)、《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豫工院[2024]197号)以及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4] 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做制定本次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

   长:李冰

副组长:张浩 李亚林

   员:谢小溪 马梦娟  鲍锦磊 宋朝霞 郭士礼 任建刚

二、转专业要求

1.拟接收外专业转入计划人数

环境工程专业可接受20人,资源环境科学专业可接受21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可接受26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生态)专业可接受93人。

2.转入条件

1)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2)录取原则: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参加面试环节,确定转入资格。

3.转出条件

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豫工院[2024]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转专业工作安排

1.工作启动阶段:1211日前,学院教务办向教务处提交我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拟接受人数。

2. 通知下发阶段:1212-16日,学院转专业方案经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上公布。

3.政策咨询阶段:1216-17日,我院有意向转专业的24级学生,可前往二号实验楼A207学工办公室联系谢小溪老师进行政策咨询。有意向转入我院的外学院学生可前往二号实验楼A203-1教务办公室马梦娟老师进行政策咨询。

4. 意向提交阶段:1218日,拟转出我院的学生提交《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至学工办,拟转入我院的外学院学生提交《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至所在学院。

5申请审核阶段:1219-20日,我院各系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转出名单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初步确定拟转出我院的名单。

6.公示阶段:1221-23日,在学院范围内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正式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由教务办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7.考核阶段:202512日前,拟转出我院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工作。202512日,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考核拟转入我院的外学院学生,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202513日确定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由教务办负责向学校教务处报送名单。

8.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应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并与2024级辅导员对接。教务办负责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认定或补修、免修相关工作。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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